攀钢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监督

 来源:鞍钢日报 2020-06-12

日前,攀钢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要求和鞍钢集团的部署,出台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和监督工作方案,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等工作统筹衔接、系统运行,为攀钢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f6K鞍钢集团网站

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明确内控管理职责。建立党委统一领导,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部门、子分公司(单位)分级分类管理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风险与内控管理“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业务主管部门持续完善本业务领域内控体系建设;第二道防线是建立完善攀钢风险与内控体系、合规体系;第三道防线是研究制定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规划。 f6K鞍钢集团网站

完善制度体系,保障内控体系规范有效运行。在全面梳理现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重构攀钢规章制度体系管理架构,建立以基本管理制度(一级制度)为基础,以专业管理制度(二级制度)为主体,以工作规范(三级制度)为支撑的规章制度体系。 f6K鞍钢集团网站

优化授权体系,加强内控与业务有机结合。以推动各单位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为目标,以健全完善放权与监管相结合的集团管控体系为核心,按照“权责对等、各司其职、流程高效”的原则,建立完善公司对各子分公司(单位)的差异化分类授权体系,实施“一企一策”授放权。 f6K鞍钢集团网站

固化内控措施和手段,完善制度管理长效机制。建立运行规章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立改废释”工作;强化规章制度联合审查机制,固化联合审查环节;加强规章制度宣贯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有效承接鞍钢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所属单元企业开展规章制度“立改废释”工作。 f6K鞍钢集团网站

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畅通风险信息传递渠道,建立重大风险监测报告机制,前移风险防范关口,建立风险预警通报机制,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重大事项审查机制,按照“业务谁主管,风险谁负责”原则,建立“6+X”联合监督审查机制,“6”是指六个联审主责部门,“X”是指重大事项涉及相关业务需参与审查的其他职能管理部门及单位。同时,加强考核追责,强化信息化建设,推进风险、内控、合规管理运行刚性约束。 f6K鞍钢集团网站

加大监督评价力度,促进内控体系持续优化。统筹推进内控、风险和合规管理的监督评价工作,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内控缺陷、风险和合规问题;承接鞍钢集团内控缺陷认定标准、风险评估标准和合规评价标准,不断规范监督评价工作程序、标准和方式方法;加大对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单位)重大风险隐患和内控缺陷整改工作跟踪检查力度,促进企业内控体系持续优化提升。 f6K鞍钢集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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